精神病的神话(Myth of Mental Illness)精神病学是关于精神病诊断治疗的一门医学专业。承认精神病学本身的前提是精神病的存在。精神病究竟存在不存在?对此,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虽然精神学家和心理学家都人以精神定义精神病,但它们的存在毫无疑问的。另一种观点认为,精神病是神话,因为精神病学家和心理学家都无法证明这些疾病的存在。
精神病是神话这一观点最初是由T.萨斯于1960年在《美国心理学家》杂志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提出的。1961年,他在《精神病的神话》一书中详尽地阐释了自己的观点,旨在对精神存在并像任何一种其他疾病一样的假说提出挑战。萨斯的理由主要有两个 :一是对那些用来描述精神病或心理疾病的术语进行概念分析,二是对那些术语进行推论分析。
对精神病的概念进行分析,应首先立足于对该概念的历史发展进行分析。萨斯认为,在精神病的概念出现之前,曾有过精神变态和躁狂症的概念,在精神变态和躁狂症的概念之前,曾有过狂疯和精神错乱的概念。现代医学的重要发现之一是有些人因神经梅毒、老年痴呆或损伤性呆滞等大脑疾患而表现出变态、精神错乱、躁狂或精神病。这里,存在着行为失调(精神病症状)通过可以证明的疾病而引发的条件。因此,存在的最大脑疾病,而非精神病。至于精神病学的出现,实际上也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即一切所谓的精神病都是有器官基础的疾病,即使有些精神病,诸如抑郁症和精神分裂症等疾病,其器官基础尚未最终提示,那也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不能据此冠以精神病的概念。不澄清这一观念,就会导致泛医学的解释:不仅把具有器官基础的疾病视作精神病,而且把无数的生活问题(其中有许多问题属于个体抱负、道德价值、社会控制以及类似的心理和社会冲突的结果)归入精神病。如果说前者的器官基础多少有其变态的神经生理过程,那么后便难以完全归结为变态的神经生理过程,因而也就不能武断地赋予其精神病的概念。
对精神病的推论进行分析,应首先立足于精神病术语的策略应用,以及从其实际结果中推知这些术语的意义。萨斯认为,一旦给患者贴上精神病的标签,或者用某些精神病的术语证明某人有病,结果就会导致:(1)精神病患者是危险的,他们是社会制约的合法对象;(2)由于他们患有精神病,因此可以不对某些暴力活动负责,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3)精神病的标签可以被一些人用来掩盖和回避痛苦的道德冲突和个人矛盾,诸如逃避兵役等,因为精神病概念的界定本来就是模糊的,很难确定那些患者是否确有精神病。在萨斯看来,根据精神病是神话的观点,唯有身体的疾病才是真正的、实际的疾病。其他一些疾病,不论是精神的、经济的,还是社会的疾病,都是隐喻的疾病。这并非是说精神损伤、经济问题和社会分歧不存在或不真实,而是说它们不像糖尿病和癌症,它们是隐喻的疾病。我们应该依据我们的正直、责任和权力像医治处于危险中的疾病那样将它们归类并治疗它们。
对于萨斯的观点,人们争论不一。由于精神病的概念不仅对精神病学和心理学是重要的,而且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也是重要的。因此声称精神病并不存在,必将削弱精神病的诊断和治疗赖以存在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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